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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寨县关于上报群众反映第十四批问题(X140000201811200022)调查处理情况的报告

 时间:2018-11-22       大    中    小     

市协调联络领导小组整改督办组: 

  20181121日,收到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群众反映的第十四批环境问题(X140000201811200022),五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委书记、县长分别作出批示。当日上午,县政府分管国土、环保的副县长带领环保局、国土局、水利局、新寨乡等部门负责人亲赴现场进行了调查处理。经查,举报情况不属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及调查情况 

  (一)举报内容 

  山西省忻州市五寨县索家沟村,村支书与石庙村支书一起,私采乱挖破坏村民耕地130余亩;2017年曾经举报,未果。 

  (二)调查情况 

  1、该案件举报区域位于农村,利益关系为群众身边问题,属于群众身边的其他类。 

  2、关于举报内容中的五寨县索家沟村支书与石庙村支书一起私采乱挖”的调查情况。 

  经现场调查,索家沟村、石庙村2018年7月前有两个非法采砂厂,负责人分别为刘玉厚和高建军,未发现索家沟村、石庙村支书参与过私挖滥采行为。 

  举报内容不属实。 

  3、关于举报内容中的私采乱挖破坏村民耕地130余亩”的调查情况。 

  县国土局委托中国冶金地质总局第三勘查院对刘玉厚、高建军非法采砂场进行了勘测。勘测报告认定,刘玉厚在新寨乡索家沟村东石庙村西河道附近非法采砂占地214.21平方米,所占土地为索家沟村集体土地,属于非法占用土地。高建军在新寨乡索家沟村东河湾地非法采砂占地163.77平方米,所占土地为索家沟村集体土地,属于非法占用土地(附:五寨县刘玉厚、高建军私采粗砂勘测报告)。 

  举报内容不属实。 

  4、关于举报内容中的“2017年曾经举报,未果”的调查情况。 

  2017年6月25日,我县收到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转办案件,举报内容为“村委主任张世全与石庙村支书徐大平和女婿高建军在村民耕地上非法开采砂场毁坏耕地,来往运砂车辆交通扬尘以及乱改河道污染二道河流域水源”。对此,县政府组织环保、国土、水利等部门执法人员进行了调查核实和处理问责。 

  1)2017年5月19日,县国土局对高建军非法采砂下达了《国土资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五国土资[2017]0519001号),并对其非法采沙点的采沙设备进行了扣押。5月28日,聘请中国冶金地质总局第三地质勘查院忻州分院对其私采粗砂资源量和采场损毁土地面积进行确认。 

  2)2016年6月23日,县水利局下达了“责令停止河道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于当事人疏通河道恢复河道原貌,后因积水原因未能实施。2017年4月土地解冻后,在水利局的监督下,当事人组织机械对上述河段进行了补修。补修完毕后,县水利局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管护人员,对补修施工进行了实地勘验,勘验结果为:堆筑土护堤300米,恢复河道水道300米,本区段河势也已恢复,达到正常行洪能力。 

  3)2017年5月31日,县政府分管领导对国土局党组副书记朱爱和进行了约谈。县水利局局长贾贵良对河道管理站负责人王鹏章进行了约谈。 

   举报内容不属实。 

  二、处理情况及公开情况 

  (一)处理情况 

  1、2017年9月29日,新寨乡人民政府对刘玉厚、高建军非法采砂场下达了停工通知书,并将情况通报县国土局。2017年11月20日,县国土局对两个非法采砂场分别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停止非法采砂行为,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采砂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并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分别共计12823.38元、14182.56元。2017年11月23日,两家非法采砂场将上述罚款缴至县收费管理局账户(附:五国土资罚字2017112002、112004号,山西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2、2018年2月2日,县国土局向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中其它内容。2018年2月9日,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行政裁定,准予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中有关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采砂设施的行政行为。2018年7月18日,县人民法院对两家采(洗)砂点非法占地行为进行现场执行,对非法新建建筑物和采砂设施予以拆除,执行完毕并结案(附:20180928行审2号、5号)。至此,刘玉厚、高建军非法采砂场被彻底取缔关闭。 

  (二)责任追究情况 

  1、2016年11月24日,国土局原局长贾兴华因对新寨乡非法采砂案件处理不到位,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县纪委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国土局原执法监察大队长乔效斌,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县纪委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国土局三岔中心所负责人贾奋飞,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县纪委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新寨乡乡长任盛宇,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县纪委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附:五纪201617号、18号、19号、20号)。 

  2、2016年11月24日,县监察局建议给予乔效斌同志行政撤职处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2017年5月,市国土局党组研究决定,撤去乔效斌国土局执法监察大队长职务。 

  3、2017年4月,经市国土局党组研究决定,免去五寨县国土局原局长贾兴华党组书记、局长职务。 

  (三)信息公开情况 

  20181122日,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就此环保问题调查处理情况进行了公示(网址http://wzx.sxxz.gov.cn/ 

  三、工作措施 

  (一)县国土局、新寨乡政府加强对非法采砂点的巡查监管力度,发现非法采砂行为严厉打击,彻底取缔。 

  (二)公安机关积极配合严厉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行为,对移送的案件要及时立案侦查,依法严肃处理。新闻媒体公开曝光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件,营造打击私采乱挖的强大舆论氛围。 

  (三)2018年11月21日开始,县国土局、新寨乡政府已经组织机械对刘玉厚、高建军两个非法采砂场进行生态治理和土地复垦。 

   人:侯新平 

  联系电话:18835005999 

  中共五寨县委    五寨县人民政府 

                     201811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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