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快推进我县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大力提升我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公共服务能力,依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农发〔2023〕3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向社会公开遴选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及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结合产业发展实际需要,围绕确定的玉米、马铃薯、谷子、中药材、蔬菜、养羊六大特色主导产业,从有一定规模、辐射带动能力绞强的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服务组织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中遴选2个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3个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
根据主导产业需求,结合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要求,从农业乡土专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种养能手中招聘3名特聘农技员(包括1名动物防疫员、1名植保员),优先续聘考核优秀的特聘农技员。
二、遴选程序
1、在规定期限内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
申请认定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提交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申请表、年度农业科技推广计划(主导品种、主推技
术)和营业执照等申报材料。
申请认定社会化服务组织:提交社会化服务组织申请表、提供培训任务,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技术指导、服务以及推广的计划和营业执照等申报材料。
2、县农业农村局对报送的材料进行认证和评审后,经局务会审定通过后确定。
三、申报条件
(一)示范展示基地申报条件:
1、申报基地有固定场所,登记注册的相关资料齐全;
2、基地土地拥有自主产权或流转合同期不少于1年;
3、基地具有一定的产业规模,种植基地不少于100亩、 养殖规模不少于200只(头),主导产业明确,综合效益显著,具有一定示范带动作用;
4、有较强的农业科技示范展示能力,有较完善的人才培养、技术培训、技术服务能力。
(二)社会化服务组织申报条件:
1、申报社会化服务组织有固定场所,登记注册的相关资料齐全;
2、有较强的示范带动能力,可独立开展培训,为农户长期提供技术服务,有新技术、新品种推广经验。
四、申报要求
(一)符合条件的基地及社会化服务组织,7月27日前将申报资料报县农业农村局,通过审核的基地由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对基地进行实地核实,确定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及社会化服务组织。
(二)各申报的基地及社会化服务组织上报的信息要真实准确,发现弄虚作假取消申报资格。并且三年内不得申报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
附件:
联 系 人:石峰斌
联系电话:0350-4338512
电子邮箱:wznyj2006@163.com
五寨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