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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寨县人民政府关于公示辖区货运源头企业情况通知
时间:2024-05-31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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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寨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示辖区货运源头企业情况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五寨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市治超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县货运源头企业管理,保证治超工作的源头治理,加强社会监督,形成政府、企业、社会齐抓共管治理超载的格局,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将辖区货运源头企业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五寨县治超服务中心举报电话:0350-4332160
附件:五寨县货运源头企业公示表
五寨县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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