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五寨县委、五寨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五寨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五发[2009]8号),设立五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县安监局),正科级建制,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组织起草全县综合性安全生产意见、规定,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县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二)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 (三)承担全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的监督管理职责和民爆物品、化工、医药、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以上所属行业统称职责范围内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分级、属地原则,...【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