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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寨县文化和旅游局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5-03-08 11:04       大    中    小     

  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特编制五寨县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政府信息
  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公开政府信息,应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根据《条例》第三章规定,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主要包括:
  1.县文旅局办公室文件;
  2.县文旅局班子成员分工文件;
  3.文化活动、旅游产业、文物保护、文化综合执法、图书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
  4.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涉文旅方面内容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渠道
  1.五寨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zwz.gov.cn);
  2.网上未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查阅信息资料。   
  查阅地点:办公室   
  时间:正常工作日
  联系电话:0350-4333648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提出申请,本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进行处理。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本机关将分批、逐步整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属于该目录内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除特殊情况外,本机关将予以提供。该目录以外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本机关将依法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文旅局局办公室;办公地址:五寨县滨河北路康乐街;受理时间为正常工作日;受理机构联系电话0350-4333648 。   
  (二)提出申请步骤 
  1.填写申请表 
  当面向本机关提出申请,应当填写《五寨县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为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递交申请表
  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或当面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 “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字样;申请人也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0350-4333648)咨询申请程序。   
  3、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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