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机构设置 >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部门简介
时间:2021-07-20 11:10 大 中 小
五寨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五寨县委、五寨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五寨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五发〔2019〕2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挂五寨县政务信息管理局牌子。
第三条 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行政审批、政务改革、政务服务、政务信息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统筹指导、协调、监督、推进县乡两级政务服务及全县政务改革和管理工作。
(二)负责组织开展全县政务改革和管理有关重大和长远问题的调查研究,起草相关地方性意见、办法、方案等规范性文件,组织县乡两级部门落实县委、县政府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重大政务改革举措。
(三)负责推进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制定审批服务运行评价标准,建立相应考核评价机制。负责优化简化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流程,梳理编制公布“马上办 、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清单,对政务服务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规范政务服务行为。
(四)负责组织推进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县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具体工作。负责推进县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探索推行“大厅之外无审批”“一枚印章管审批”。指导乡(镇)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等行政审批改革工作。
(五)负责编制全县政府采购年度预算,负责整合建设和管理全县统一的综合评标专家库,负责审核确认进入本级政府采购市场的供应商资格。
(六)负责制定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中介服务标准体系,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和机构。负责对进入县级政务服务平台和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监督工作。负责建设全县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
(七)负责统筹推进全县“互联网十政务服务”工作。负责全县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承担县级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管理、维护工作。
(八)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政务大数据发展应用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县政务信息系统集约建设运维、政府各部门业务协同和政务数据资源融合共享。负责建立完善数据开放平台和标准体系,推动政府数据开放共享利用。承担“政务云”平台建设,建立“政务上云”制度、标准体系。负责统一管理政务数据,统筹规划全县政务服务网络建设,统筹管理县直部门政务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和资金,推动实现全县域“一平台、一张网、一个库”。
(九)统筹推进全县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十监管”体系建设。负责整合各类监管信息资源,汇集全县各级监管部门监管业务结果数据。负责对县政府有关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开展行政审批、公共服务、政府采购等工作的行政效能监察。承办、转办和督办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和政府采购相关投诉举报,组织开展绩效考核。
(十)负责指导、监督全县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及时向市政府报送重要信息。
(十一)承担县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职责。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三)与县委编办有关职责分工。县委编办负责组织推进和完善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统筹协调权责清单管理和执行情况监督。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配合推进和完善权责清单制度,具体承担县级权责清单梳理规范、动态调整等相关管理工作,对县乡权责清单管理工作进行指导。
(十四)职能转变,根据法律法规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规定,负责在县政务大厅探索推行“一枚印章管审批”,对审批事项进行精简、归并、优化重组,以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优化再造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率,从机制上解决行政审批互为前置等问题,对各类审批事项,由所涉部门审批人员、首席代表审批、签字后,统一加盖“五寨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行政审批专用章”,取代各部门审批专用章,各审批部门对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负责推动“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改革。负责推进“一网通办”“全程网办”等工作。
第四条 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政务信息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
行政办公日常事务。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安全保密、信访、突发事件处置、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工作,统筹指导所属单位相关工作。
人事机关党建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管理、人事、劳资、社保管理,干部教育培训和基本能力建设。负责退休人员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群工作。统筹、管理、指导局属单位目标责任考核等相关工作。
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政府采购的具体制度、规则和标准体系。负责编制政府采购目录。负责整合建设和管理全县统一的综合评标专家库。负责对行业主管部门履行政府采购监管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及机构。负责指导、协调和考评全县政府采购工作。
政务改革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县政务改革和管理有关重大和长远问题的调查研究,起草相关地方性意见、办法、方案等规范性文件。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政务改革和管理的政策、制度、标准和规范。组织实施并督促落实“放管服”改革等重大举措。负责监督指导96303政务服务热线相关工作。承办县人民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政务信息大数据工作。统筹全县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和建设工作。承担全县政务信息大数据、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全县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统筹规划建设、集约利用和管理。负责制定全县政务服务网络建设规划,统筹管理县直部门政务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和资金。负责指导县乡政务信息管理工作,推动实现全县域“一平台、一张网、一个库”。
编制2名。
(二)行政审批管理室
统筹推进全县“互联网十政务服务”工作,承担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承担县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具体工作。负责推进县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探索推行“一枚印章管审批”。负责优化简化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流程,梳理编制公布全县“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清单。协调解决行政审批事项办理中的相关事宜。负责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公共服务所涉中介服务事项及机构。负责对县级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进行督办、监督和效能考核。指导县乡政务改革和管理、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等工作。具体承担权责清单管理工作。
“互联网+监管”协调工作。负责整合各类监管信息资源,建设全县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十监管”系统。负责汇集全县各级监管部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监管业务结果数据,为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合监管、协同监管提供数据支撑。负责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投诉举报的承办、转办和督办工作。
编制2名。
第五条 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政务信息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6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1名。
第六条 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政务信息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由五寨县委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
──────────────────────────────
中共五寨县委办公室 2019年3月2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