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五寨县应急管理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机构职能:包括局机关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及职能、领导信息等。
政策法规:国家及地方有关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规划计划: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相关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行政许可: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等行政许可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办理结果。
行政处罚: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处罚的依据、程序、结果,包括对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的处罚信息。
应急管理:应急预案、应急演练信息、突发事件应对情况等。
财政资金:部门预算、决算信息,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重大项目:涉及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
统计信息: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数据、自然灾害统计信息等。
建议提案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情况。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方式
五寨县应急管理局官方邮箱:wzxyjglj@163.com,是主要公开平台,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发布各类信息。
政务新媒体: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官方账号等政务新媒体,以图文、视频等形式发布重要信息。
新闻发布会:针对重大政策、突发事件等,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信息并解答公众疑问。
公共查阅点:在五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提供纸质信息查阅服务。地址为五寨县迎宾西街542号,开放时间: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3:00-6:3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方式
当面申请:申请人可前往五寨县应急管理局政务公开办公室,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地址为五寨县政府路,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3:00-6:3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
信函申请:申请人可通过邮政信函方式提出申请,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寄至五寨县应急管理局(地址:五寨县政府街87号;邮编:036200),并随信附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二)申请注意事项
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包括申请人姓名或名称、联系方式、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获取信息的方式等。
所需信息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如有文件名称、文号等,应一并提供,以便本机关准确检索。
委托他人申请的,应同时提交委托证明和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三)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并审核。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答复期限自收到补正申请之日起计算。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答复:
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或该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公开机关的,告知该机关名称和联系方式。
申请内容重复的,告知申请人不再重复处理。
(四)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五寨县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政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五寨县政府街87号
联系电话:4330155
传真号码:4369812
电子邮箱:wzxyjglj@163.com(仅用于接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咨询及有关意见建议,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通过上述申请方式提出)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应急管理部门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五寨县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