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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寨县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11-09 16:57       大    中    小     

   五政办发〔2020〕80号

  五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五寨县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五寨县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五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2日

 

  五寨县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

  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20〕64号)、《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忻政办发电〔2020〕256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深刻汲取“8·29”事故教训,持续扎实开展“三零”单位创建,聚焦本质安全抓安全,按照“全领域、全方位、全覆盖”总体要求和“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开展我县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用2一3年时间,消除城乡房屋安全隐患,完善城乡房屋建设常态化管理制度,实现城乡房屋数据化管理,坚决守住房屋安全底线红线,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对全县城乡房屋建筑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消除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同步建立和完善全县房屋建筑基本信息数据库;建立健全和完善相关配套性规章制度。

  到2020年底,在农村重点完成对用作经营的房屋和人员密集场所等两类房屋的安全隐患排查;在城区重点完成对经营场所 (特别是住宅改门店,城中村、城边村、学校周边的经营房屋,“小饭桌”等)、人员密集场所、违法违规改造用于经营出租的房屋、 老旧小区(含各类棚户区、危旧直管公房)等四类房屋的安全隐患排查。对此六类重点房屋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立查立改,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相关规定、制度。

  到2021年6月底,完成六类重点房屋的安全隐患整治,完成对六类重点房屋之外的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全面摸清全县城乡房屋基本情况,建立农村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逐步完善城市数字房产数据库。

  到2022年底,基本完成全县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整治,进一步完善城乡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建成城乡房屋数据平台,实现全县房屋数据化管理,加快推动基于BIM、CIM的智慧城市建设。

  三、组织机构

  为了扎实推进工作,县政府成立五寨县城乡房屋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 长:刘志成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李 强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苏国平 县政府副县长

  张广建 县政府副县长

  周德华 县政府副县长

  王志浩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成 员:郭永富 县政府办副主任

  郝瑞峰 县政府办副主任、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局长

  侯志强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徐建华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冯树明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

  范 波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武建军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杨子建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周晋堂 县教育科技局局长

  郭润清 县财政局局长

  王志胜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郝 伟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邸云竹 县民政局局长

  贾贵良 县水利局局长

  张鹏珍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银业 县林业局局长

  岳晓文 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局长

  宫 华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尹 静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吕晓文 县旅游服务中心主任

  李建东 县居民事务中心主任

  赵战辉 县消防救援大队教导员

  刘建荣 县住建局二级主任科员

  徐光荣 县综合执法办公室主任

  牛新升 县公安局治安办主任

  赵华林 国网五寨县供电公司经理

  王俊宝 砚城镇镇长

  张瑞生 三岔镇镇长

  池志强 小河头镇镇长

  沈文华 前所乡乡长

  崔宏宇 胡会乡乡长

  万美君 韩家楼乡乡长

  张小军 新寨乡乡长

  张海东 杏岭子乡乡长

  陈 鹏 孙家坪乡乡长

  张美林 梁家坪乡乡长

  周 达 东秀庄乡乡长

  杨俊德 李家坪乡乡长

  曲文林 三岔镇四级调研员

  徐瑞山 前所乡四级调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办公室和督查督办组,职责如下:

  (一)综合办公室。综合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主要负责城乡住房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日常协调工作;负责制定全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负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资料收集汇总、总结上报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冯树明兼任。

  (二)督查督办组。督查督办组设在县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对全县城乡住房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督查督办。组长由县应急管理局局长范波兼任。

  四、责任落实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制定工作方案,对辖区内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金落实、技术服务、督促指导、工作保障、制度建设负总责。成立由乡(镇)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其他负责人包片负责,定期分析研判,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行业主管部门要履行监督、指导责任,对主管领域范围内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全程指导和服务,并按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居民事务中心要履行实施责任,对辖区内城乡房屋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按照隐患清单、整治清单和重点整治台账,督促整治,对账销号,闭环管理,对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

  村民委员会要按照乡(镇)人民政府和居民事务中心统一安排,协助配合排查整治工作。

  (三)房屋产权人(使用人)要履行首要责任,自觉接受乡 (镇)人民政府的监督检查,提供真实的房屋建设资料,对照整治清单,按要求完成整治。

  五、监管指导职责分工

  为强化对城乡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监管和指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成立五个监管指导工作组:

  第一工作组:

  组 长:李 强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成 员:郝瑞峰 县政府办副主任、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局长

  范 波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武建军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郭润清 县财政局局长

  赵战辉 县消防救援大队教导员

  赵华林 国网五寨县供电公司经理

  责任分工:

  县应急局:负责指导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行业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含煤矿矿井工程以外的工矿商贸企业房屋建筑)。

  责任人:范 波 应急管理局局长

  县发改局:负责指导行业管理部门所属单位、洗储煤运企业、重点项目工程等房屋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

  责任人:武建军 发改局局长

  县财政局:负责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工作经费。

  责任人:郭润清 财政局局长

  国网五寨县供电公司:负责指导全县住宅、 小区等房屋电线、电网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

  责任人:赵华林 国网五寨县供电公司经理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指导房屋消防安全管理,做好执勤备勤和应急救援抢险工作。

  责任人:赵战辉 消防救援大队教导员

  工作组联系人:李利军 13935041206

  第二工作组:

  组 长:苏国平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邸云竹 县民政局局长

  贾贵良 县水利局局长

  张鹏珍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俊宝 砚城镇镇长

  张瑞生 三岔镇镇长

  池志强 小河头镇镇长

  沈文华 前所乡乡长

  崔宏宇 胡会乡乡长

  万美君 韩家楼乡乡长

  张小军 新寨乡乡长

  张海东 杏岭子乡乡长

  陈 鹏 孙家坪乡乡长

  张美林 梁家坪乡乡长

  周 达 东秀庄乡乡长

  杨俊德 李家坪乡乡长

  曲文林 三岔镇四级调研员

  徐瑞山 前所乡四级调研员

  责任分工:

  县民政局:负责指导敬老院等建筑房屋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

  责任人:邸云竹 民政局局长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养殖、种植合作社、涉氨制冷企业的厂房、企业自有宿舍等建筑房屋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

  责任人:张鹏珍 农业农村局局长

  工作组联系人:张海峰 18203504007

  第三工作组:

  组 长:张广建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郭永富 县政府办副主任

  冯树明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

  杨子建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王志胜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郝 伟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银业 县林业局局长

  宫 华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吕晓文 县旅游服务中心主任

  李建东 县居民事务中心主任

  刘建荣 县住建局二级主任科员

  责任分工:

  县住建局:负责指导城乡住房、直管公房和商品房租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协助省住建厅搭建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和城市房屋数据平台。

  责任人:冯树明 住建局局长

  县交通局:负责指导客运站等公共交通设施房屋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

  责任人:郝 伟 交通运输局局长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依法依规用地和房屋选址安全,以及房屋加建、改建、扩建、改变用途行为的审批和排查整治,指导公共建筑、住宅小区、厂矿企业周边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整治。

  责任人:王志胜 自然资源局局长

  县文旅局:负责指导KTV、演出场所、旅游景区的宾馆饭店等人口集中区域场所房屋隐患的排查整治。

  责任人:宫 华 文旅局局长

  县工信局:负责指导规上企业厂房、企业自有宿舍等房屋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

  责任人:杨子建 工信局局长

  工作组联系人:魏晓斌 18935013335

  第四工作组:

  组 长:周德华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周晋堂 县教育科技局局长

  岳晓文 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局长

  尹 静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责任分工:

  县教科局:负责指导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等教育系统公共建筑房屋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

  责任人:周晋堂 教育科技局局长

  县卫健体局:负责指导医院、卫生院、体育场馆等公共建筑房屋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

  责任人:岳晓文 卫建体局局长

  工作组联系人:张焕焕 13383401840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指导饭店、门店、小作坊等建筑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负责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

  责任人:尹 静 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第五工作组:

  组 长:王志浩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成 员:侯志强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徐建华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徐光荣 县综合执法办公室主任

  牛新升 县公安局治安办主任

  职责分工:

  县公安局:负责房屋宾馆、招待所、快捷酒店等房屋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

  责任人:杜迎党 公安局副局长

  工作组联系人:谷宝龙 18335025743

  六、具体任务

  (一)全面开展排查。县政府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聘用、抽调专业技术人员全程参与;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居民事务中心要组织专人,会同技术人员按照网格化排查、清单化管理的要求,全面开展城乡房屋拉网式、地毯式排查,重点加大对违法建筑、危险建筑的排查力度,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1.排查内容

  (1)房屋基本情况。全面排查房屋建造年代、结构类型、

  建设地点、产权人(使用人)、建造方式、建筑层数及面积、土地性质、房屋用途、农村房屋用能方式等。

  (2)违法违规建筑情况。以违法建设和违法加建、改建、

  扩建,特别是违法违规改造用于经营出租的房屋为重点,全面排查各类房屋用地、规划、建设、消防、设施设备等相关手续办理和私搭乱建、违规改变房屋用途等情况。

  (3)危险建筑情况。房屋结构安全,主要排查地基基础、上部结构和农村预制板房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房屋使用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年久失修、改变承重结构装修,各类外装修及外挂保温层、装饰线条、广告牌匾、贴面是否有脱落危险,电梯等特种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消防用电燃气安全,主要排查消防设施是否按要求配置并且能正常使用,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电气、燃气设备安装使用及线路管路敷设维护是否符合要求,餐饮场所是否违规使用瓶装液化气等;房屋选址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场地周边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边坡是否稳定等;建筑材料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使用有毒易燃建筑装饰材料,是否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等;施工工地安全,主要排查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各类临时用房的场地、消防、用电等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违规使用低于A级要求的彩钢板和保温材料等。

  2.实施路径

  农村分两条路径排查:村庄按照城乡结合部、镇区和集镇、中心村、一般村的路径排查,村庄内房屋按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自住房、其它房屋的路径排查。城市房屋按照经营场所(特别是住宅改门店,城中村、城边村、学校周边的经营房屋,“小饭桌”等)人员密集场所、改扩建活动多发区域、违法违规改造用于经营出租的房屋、老旧小区(含各类棚户区、危旧直管公房)及老旧房屋、其它房屋的路径排查。排查人员在网格内依照排查路径,逐类逐房列出清单,有序开展全面排查。

  3.建立房屋档案和数据平台

  排查人员逐房填写信息采集表,建立城乡房屋信息档案农村房屋信息录入国家管理平台,实行分类编号登记。城市房屋信息录入“山西数字房产”平台。

  (二)实施精准整治。加强对房屋安全隐患研判、鉴定、整治、验收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居民事务中心要按照“两清单、一台账”,立查立改、压茬推进、分类实施。

  1.集中研判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居民事务中心组织排查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对房屋安全状况进行集中研判,区分安全、一般安全隐患和严重安全隐患。

  对研判结果为安全的房屋、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已经鉴定为安全的住房,可直接建立房屋安全档案。对研判结果为一般安全隐患的住房,依据隐患清单,分类提出整治清单。

  对研判结果为一般安全隐患的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提出鉴定建议。

  对研判结果为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应当立即依法清人、停用、封房。

  2.安全鉴定

  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住房,以及无法确定隐患等级的房屋,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鉴定。对加建、改建、扩建以及结构形式复杂、6米以上跨度的房屋和钢网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施工的,全部进行技术复核,存在安全隐患的要进行安全鉴定,提出整治要求;无相应资质单位设计施工的,直接进行安全鉴定。

  3.分类整治

  根据研判和鉴定结果,列出隐患清单、整治清单,对照清单开展整治,对重点隐患立查立改,确保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房屋,对照清单,按要求限期整治;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按照鉴定提出的整治要求,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无法加固修缮的予以拆除。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以及违法违规加建、改建、扩建造成安全隐患的违建部分,坚决依法予以拆除。对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置。

  4.整治验收

  要规范验收程序,实施分级验收,验收合格的予以销号。经营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整治,由县级领导小组组织验收;其它房屋安全隐患整治,由乡(镇)人民政府和居民事务中心组织验收。县、乡、村三级要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七、时间安排

  (一) 重点排查(2020年10月一12月)。对六类重点房屋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健全和完善农村房屋建设相关规定、制度。

  (二)重点整治(2020年10月一2021年6月)。对六类重点房屋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全部完成整治。

  (三) 全面排查(2021年1月一2021年6月)。全面排查六类重点房屋之外的城乡房屋安全隐患,建立农村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管理平台,完善城市数字房产数据库。

  (四)全面整治(2021年1月一2022年12月)。基本完成全县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整治,进一步完善城乡房屋建设管理规定、制度,加快BIM、CIM应用,建成全县城乡房屋数据平台。

  八、保障措施

  (一)明确部门职责。各乡镇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辖区内城乡房屋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按照隐患清单、整治清单和重点整治台账,督促整治,对账销号,闭环管理,对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

  (二)强化督查指导。县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县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县应急管理局要把全县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纳入政府安全生产督察组督查内容,同步进行督查督办。同时要加大对辖区内排查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问责力度。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乡(镇)要于11月4日前,将工作方案、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送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自2020年11月起,于每月5日、20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落实人员和资金保障。各成员单位要确定专人与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接并按时报送材料。要将城乡房屋安全管理相关经费纳入预算,保障排查人员培训、必要的房屋鉴定技术服务、日常办公等工作。

  (四)做好工作衔接。本方案下发后,五寨县建筑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五政办发〔2020〕64号文件)与本次排查整治工作合并实施。对排查中发现的2013 年1月1日以来的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按照《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部际协调机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方案的通知》(协调机制办发〔2020〕1号)要求处理,其他已开展的涉及房屋安全的相关排查整治,与本次排查整治工作做好信息互通和数据共享。

  (五)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

  多渠道广泛宣传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引导群众增强房屋安全意识,针对性做好解释工作,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

  联系人:彭淇 13663603239

  李翔18635013454

  邮箱:wzcjj201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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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

  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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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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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印6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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