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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寨县推进淘汰关闭煤炭洗选企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12-31 17:21       大    中    小     

  五政办发〔2020〕93号

 

  五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五寨县推进淘汰关闭煤炭洗选企业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五寨县推进淘汰关闭煤炭洗选企业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五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28日

 

  五寨县推进淘汰关闭煤炭洗选企业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煤炭洗选行业产业升级实现规范发展的意见》(晋政办发〔2019〕58号)、省能源局等九委厅局《关于印发<山西省淘汰煤炭洗选企业暂行规定>的通知》(晋能源办发〔2019〕809号)和《忻州市推进煤炭洗选行业产业升级实现规范发展实施方案》(忻政办函〔2020〕95号)等文件精神,我县积极部署、有序推进,目前已完成对煤炭洗选企业的认定复核工作,为确保按要求完成淘汰关闭任务,促进全县煤炭洗选行业产业升级,实现规范发展,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推动产业升级,实现规范发展

  按照省能源局等九委厅局《关于印发(山西省淘汰煤炭洗选企业暂行规定〉的通知》(晋能源办发〔2019〕809号)明确的六大类十六条规定和工作程序,对经市、县两级认定复核符合条件,并在市能源局官网上公示的7家合格洗选企业(五寨县隆兴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五寨县采源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五寨县昌泰洗选煤有限公司、五寨县瑞阳煤业洗煤厂、五寨县普发能源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五寨县济源能源实业有限公司、五寨县凯盛煤炭运销有限公司),纳入正常运行的洗选企业管理范围。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要督促企业对照全省洗选行业标准,积极推进标准化建设,实现煤炭洗选行业规范发展。

  二、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关闭

  经县复核认定不符合条件的2家煤炭洗选企业(梁家坪易隆洗煤厂、三岔隆泰洗煤厂),必须退出洗选行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相关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加快推动完成转产转型、关闭淘汰等工作。对于未列入合格公示名单的煤炭洗选企业,有意愿通过技术改造等方式完成洗选企业转产转型的,要坚持企业自愿、政府引导的原则,逐步推动企业转产转型;无转产转型意愿或不具备转产转型条件的,列入淘汰关闭企业名单,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相关部门要按照晋政办发〔2019〕58号文件要求,主动采取措施,完成淘汰关闭任务,关闭名单由政府及时向社会公布,年底前全部关闭到位。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一)成立领导小组。为加强对全县淘汰关闭煤炭洗选企业工作组织领导,确保按要求完成淘汰关闭工作,成立县煤炭洗选企业淘汰关闭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

  (二)明确实施步骤。2020年12月17日前,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淘汰关闭工作任务、工作要求,通知各相关企业做好淘汰关闭前准备工作;2020年12月18日—2020年12月31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按各自任务分工、行业要求,迅速行动,做好和相关企业对接协调,讲清政策依据,狠抓工作落实,加强协调配合,做好企业淘汰关闭、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各部门按照职责要求在12月31日前将落实情况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报县煤炭洗选企业淘汰关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经分管副县长签字后报市政府。

  (三)强化工作要求。1.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到开展煤炭洗选行业淘汰关闭、实现规范发展工作,对改善我县生态环境、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具有深远意义,切实增强对洗选煤行业产业升级、实现规范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发现和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经验,确保煤炭洗选行业淘汰关闭工作顺利推进。2.健全工作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明确责任,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狠抓落实,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3.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加大煤炭洗选行业淘汰关闭、实现规范发展工作的宣传力度,及时进行权威解读和信息发布,增强公众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

  附件:五寨县煤炭洗选企业淘汰关闭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

  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附件

  五寨县煤炭洗选企业淘汰关闭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

  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组 长:李 强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李利军 县重点工程项目预审中心副主任

  武建军 县发改(能源)局局长

  成 员:郝瑞峰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局长

  王志胜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范 波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尹 静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贾贵良 县水利局局长

  武海伟 国家税务总局五寨县税务局局长

  侯新平 市生态环境局五寨分局局长

  赵华林 国网五寨供电公司经理

  杜迎党 县公安局副局长

  刘建军 县发改(能源)局副局长

  林建福 县发改(能源)局二级主任科员

  各乡(镇)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改(能源)局,负责日常具体工作的在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具体职责如下:

  县发改(能源)局:负责牵头开展淘汰关闭工作,组织研究认定转产转型企业,协调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按照方案要求组织进行列入淘汰关闭企业的淘汰关闭工作。

  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负责转产转型企业的立项备案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对相关企业土地使用情况进行合法性审查,对改变土地性质、不符合规划非法违法占用土地行为进行查处。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淘汰关闭期间洗选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所涉企业的营业执照进行检查,责令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对列入淘汰关闭的煤炭洗选企业采取断水措施。

  国家税务总局五寨县税务局:负责对列入淘汰关闭洗选企业取消登记。

  市生态环境局五寨分局:负责转产转型企业环保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合法性审查及相关手续办理工作,负责监督淘汰关闭企业环境保护工作。

  国网五寨供电公司:负责对列入淘汰关闭的煤炭洗选企业采取断电措施(保留生活用电)。

  县公安局:负责依法对寻衅滋事、阻挠执法的行为进行依法打击,维护淘汰关闭工作秩序。

  各乡(镇)人民政府:切实担负起属地监管责任,配合各职能部门做好淘汰关闭有关工作,加强对辖区内煤炭洗选企业日常巡查检查,及时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负责淘汰关闭工作中社会矛盾调解、维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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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

  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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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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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印6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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