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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证明事项保留清单

 时间:2020-08-19 08:43       大    中    小     

  

序号

主项项目名称(证明用途事由)

证明材料名称

设定依据

索要单位

开具单位

实施状态

序号

内容

设定文件名称

设定文件文号

效力层级

设定文件条款内容

1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

 

体检证明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年第70号,2011年140号

部门规章

第十条: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二)身体健康并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种类对身体的特殊要求。作业人员的具体条件应当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执行。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县级以上医院

保留

2

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资格许可

 

监督检验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国务院令第373号,549号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十条:锅炉、气瓶、氧舱、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设计文件,应当经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核准的检验机构鉴定,方可用于制造;第二十五条: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等特种设备的制造过程和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重大修理过程,应当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或者监督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出厂或者交付使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四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应当核对其是否附有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相关文件;第十五条:特种设备出厂时,应当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评审机构

保留

3

计量器具核准

 

检定或校准人员资格证书

《计量标准考核办法》

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年第72号,2018年第196号

部门规章

第九条:申请计量标准复查考核,申请考核单位应当向主持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递交以下申请资料:(四)计量检定或校准人员的能力证明复印件1份。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省人社厅

保留

4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变更

 

单位更名、兼并、重组证明

《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监督管理办法》

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04号

部门规章

第十九条: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单位或个人更名、兼并、重组但未造成制造、修理条件改变的,应当向原准予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的质监部门提交证明材料,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申请单位

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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