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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文件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0-11-13 10:28       大    中    小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市场监管的深刻变革。2015年8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要求在政府管理方式和规范市场执法中,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模式。近几年的实践表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降低监管成本的同时显著提升了监管效能,缓解了监管对象与监管力量之间的突出矛盾,减轻了企业负担,增强了企业市场秩序第一责任人意识,适应了商事制度改革的新形势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新要求。 

  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概念 

  “双随机、一公开”是指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主要内容 

  2019年1月27日,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要求,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市场监管领域全覆盖。 

  (一)工作目标。市场监管部门完成双随机抽查全流程整合,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力争市场监管领域新型监管机制更加完善,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 

  (二)重点任务。1.建设统一的监管工作平台。2.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3.完善随机抽查“两库”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4.细化完善抽查工作规范。5.合理制定年度抽查计划。 

  (三)组织实施 。1.随机产生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2.合理组织实施抽查检查。抽查可以采取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方式;涉及专业领域的,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开展检验检测、财务审计、调查咨询等工作,或依法采用相关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3.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每一批次抽查检查任务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西)向社会公示抽查检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4.做好个案处理和专项检查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对监督检查方式有明确规定,国务院及各部委、省、市政府对监督检查有专门要求,以及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发现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要立即实施检查、处置;需要立案查处的,要按照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要坚持问题导向,对通过上述渠道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市场秩序存在的突出风险,要通过双随机抽查等方式,对所涉抽查事项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抽查比例,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相关文件:《五寨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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