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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实施方案的解读

 时间:2022-01-13 15:56       大    中    小     

  为认真落实岁末年初全国安全防范工作紧急视频会议及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特别是6月10日代县大红才铁矿发生的重大透水事故和12月15日孝义市发生的非法盗采煤炭资源引发透水致人员被困案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为了深刻汲取近期全省非法盗采矿产资源案件和各类重大事故教训,经县政府决定,从1月10日至3月31日开展全县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重点范围

  突出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工地临时建筑、民爆物品、文化旅游、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危废处置、特种设备、消防安全、森林防火、开采矿产资源等高危行业领域为重点,采取更加严厉、更加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其他行业领域要结合实际开展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二、重点内容

  (一)矿产资源领域内容

  1.严厉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2.严厉打击超层越界组织生产的行为;

  3.严厉打击以保供名义超核定能力组织生产的行为。

  (二)重点行业领域共性内容

  1.严厉打击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行为;

  2.严厉打击新、改、扩建项目未经审查验收擅自组织建设或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

  3.严厉打击停产停业整顿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行为;

  4.严厉打击非法转包、分包及资质挂靠的行为;

  5.严厉打击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的行为;

  6.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行为;

  7.严肃整治相关单位为非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供电、供水、供气、供应民爆物品的行为;

  8.严肃整治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行为;

  9.严肃整治安全生产虚假培训、制售和使用假证、无证上岗的行为;

  10.严肃整治未按要求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行为;

  11.严肃整治重大隐患未依法落实“双报告”规定或未按规定期限整改的行为;

  12.严肃查处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内容

  1.非煤矿山:严肃查处不按设计组织建设生产、不及时填绘更新图纸、开采现状图与实际严重不符、重大设备设施未按规定进行检测、外包工程现场管理缺失等问题隐患。严厉打击整合后的生产系统“各自为政”假整合行为。加强关闭矿、停产矿、技改矿、基建矿等矿山的隐患治理。

  2.危险化学品:要高度关注冬季危化品安全,深化易燃易爆性危化品和油气储存、长输管道专项检查。严防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环节和“两重点一重大”安全风险。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各类行为。

  3.道路运输:以“两客一危一货”为重点,严厉打击非法运营、“三超一疲劳”等行为。排查整治临水临崖、长大桥隧、长陡下坡、易积雪积冰路段风险隐患。保持农用机动车违法载人严管严查高压态势。

  4.建设施工:严厉打击违法占地、违反工程规划许可、未办理手续擅自施工等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紧盯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重点排查冬季施工防冻防滑措施落实不到位、消防设施配备不足等安全隐患。

  5.工地临时建筑:对工地内临时建筑私拉乱接电线等违规现象进行彻底整治。工人宿舍推广使用集中供热、区域供热、空气能取暖等安全取暖方式,一律使用36V低压供电,严禁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全面排查并拆除使用年限长、存在构件老化或损坏等结构安全隐患的临时建筑,拆除使用燃烧性能低于A级要求的材料搭建的临时建筑。加强工地内临时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务工人员消防安全教育,足额配备消防器材,确保临时建筑逃生通道畅通。

  6.城镇燃气:全面排查整治学校、商场等公共场所,老旧小区、燃气工程、燃气管道设施以及燃气管网、入户管道、居民用气等安全风险隐患。全面安排部署并落实餐饮行业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工作,加快推进老旧燃气管网更新改造。

  7.民爆物品:加强民爆物品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全过程安全管控,切实防范民爆物品流向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严厉打击超员、超量、超时、超产等“四超”行为。严格规范民爆物品库房安全保卫工作,严防民爆物品丢失及被盗。

  8.文化旅游:治理歌舞、游艺、剧院、互联网营业等场所消防设施器材未定期维护、保养、检测以及疏散通道、疏散标志不符合规定等隐患;整治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对旅游产品、旅游线路未进行安全评估,未落实旅游包车“五不租”制度等行为。加强旅游景区出入口、重要游览点、室内演出场所和观光车、摆渡车、索道等设施设备隐患排查整治,优化设置游览线路,实施游客流量管控,完善景区内安全提示、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设施,严防群死群伤事故。

  9.开发区(园区):要开展涉爆粉尘、液氨制冷、危险化学品停车场、建设施工、受(有)限空间作业等专项治理。

  10.危废处置:加强危险化学品单位及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全面排查治理“煤改气”、清洁型煤燃用、渣土和垃圾清理、污水处理、涉爆粉尘企业的风险隐患。

  11.特种设备:对车站、商场、旅游景区、滑雪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和盛装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危害介质、易燃易爆介质的承压类特种设备,进行集中整治。

  12.消防安全:严格落实《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全省商住混合体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要求,紧盯商场、市场、养老院、医院、文博单位、“三合一”等人员密集场所和老旧高层建筑,排查整治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占堵疏散通道、停用消防设施等安全隐患。

  13.森林防火: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严防火源带入山内林内,坚持以推进林长制为抓手,大力推行省、市、县、乡、村干部和护林员分级包干网格化管理和定点巡查管护责任机制,切实盯住“五头”、看好“五口”、严查“五边”。

  14.开采矿产资源:按照全县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重点内容组织实施。

  三、方法步骤

  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查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监管部门督查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攻坚行动与目标责任考核相结合。从即日起至2022年3月底结束。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产业集聚区发展中心,县政府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行业领域“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实施方案,并于1月10日前报县“百日攻坚”办公室。同时,确定1名科级干部作为专项行动联络人,联络人有关信息(见附表5)一并报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迅速动员部署,督促企业制定方案,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及时纠正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消除事故隐患,自查自纠情况要上报属地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部门。

  (二)县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对所属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建设单位逐一进行检查;县直有关部门要对本级负责监管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进行全面检查,“百日攻坚”办公室将对各行业领域“百日攻坚”集中行动进行不间断督查。

  (三)各包乡领导、分管领导带队对所包乡镇和分管行业进行督查,并邀请新闻媒体等单位人员参加,对各乡(镇)和县有关部门“百日攻坚” 行动进行督导检查、提级核查和“开小灶”。

  四、保障机制

  县“百日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一闭环、两移交、三公开、四考核、一追溯”工作机制:在处理问题线索上,盯住不放,实行“发现问题、信息处置、移交办理、信息公开、提级核查、重点督导、考核通报”全过程闭环管理。在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上,毫不留情,涉嫌犯罪的,按权责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调查处理;涉嫌失职渎职的,按权责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规处理。在营造打非治违消除隐患氛围上,公开透明,在五寨县人民政府网站、五寨电视台和县融媒体中心微信公众号等,对交办问题清单和查处整改进展情况每周公开、对办理结果及时公开。在考核问效上,将“四个一批”(整改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依法打击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案件、关闭取缔一批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人员)作为评价集中行动开展效果的重要指标进行考核。在责任追究上,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对非法违法行为导致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且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启动责任追溯机制。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产业集聚区发展中心,县政府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也要参照县“一闭环、两移交、三公开、四考核、一追溯”工作机制,结合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切实打通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确保“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强化联合执法,形成“百日攻坚”集中行动高压态势,坚决落实“九项措施”,做到“四个一批”,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依法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按规定予以顶格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严格落实政府分管负责人挂牌督办等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依法追究责任,对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抽查检查应发现未发现、应处罚未处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依规依纪依法予以追责问责;对为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充当“保护伞”的,一查到底严惩不贷;对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存在现实危险或导致发生重大涉险事故的,要对乡党委政府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负责人及时进行组织处理,并依法依规追责。通过“百日攻坚”集中行动,真正做到“四个一批”。

 

   相关文件:五寨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中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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