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副县长田丰主持召开会议对全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各乡(镇)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特别是做好经营性自建房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不落一户开展隐患排查,以实际排查情况开展鉴定工作,制定出具体的解决措施,坚决杜绝虚假整改、虚假销号。要建立并完善一房一档管理台账,坚决杜绝用鉴定报告代替验收报告。同时要突出长效机制建设,明确细化各主体安全责任,严格落实党委、政府属地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房屋所有人、使用人主体责任,在房屋规划、设计、施工等环节层层从严把关,强化常态管理和动态检查,形成长效机制,守牢人民群众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