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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五寨县2024年省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

日期: 2024-07-12 来源:
  五政办发〔2024〕16号
  五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五寨县2024年省级第二批财政衔接
  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五寨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五寨县2024年省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五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11日
 
  五寨县2024年省级第二批衔接资金使用计划
  按照《山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度省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晋财农〔2024〕17号),及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任务,现将省级第二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做如下使用计划。
  一、资金分配情况
  本次省级下达我县第二批衔接资金76万元,全部用于五寨县脱贫户、监测户劳动力务工就业稳岗补助项目。实施内容为:落实就业帮扶政策,进一步促进农村脱贫户、监测户劳动力就业,计划对全县务工的脱贫户、监测户中的就业人口,在同一单位累计务工6个月,平均月工资达到1000元以上脱贫户、监测户中的劳动力,按照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6个月的稳岗补助,拟匹配资金76万元。(实施单位:县人社局)
  二、资金使用要求
  (一)加强资金监管力度。发挥乡村两级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的第一线监督责任,发挥纪检监察、检察、审计、财政等行业部门的监督作用,扩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引导脱贫群众参与项目决策、实施、管理和监督全过程。落实公示公告要求,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充分利用全国防返贫动态监测信息系统资金项目子系统,提高衔接资金项目信息化监管水平。
  (二)加大考核检查力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实行绩效评价制度,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绩效评价情况纳入各乡(镇)、各部门乡村振兴工作成效考核。配合审计部门对衔接资金开展专项审计,对经审计需整改的问题,严格按照审计整改时限要求,及时纠正,抓紧整改。
  (三)加大查处问责力度。坚持对资金使用腐败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审计、专项资金整治、12317监督举报、检查以及舆情反映出的衔接资金违纪违规问题和职务犯罪举报线索,及时查处,重要的移送同级纪检监察、检察机关。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4321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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