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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1-15 11:19 大 中 小
按照《忻州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清单》(以下简称《整改任务清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整改工作实行销号管理的通知》要求,2019年12月24日,五寨县委、县政府组成验收组对《整改任务清单》第11号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
一、整改任务
重型柴油车尾气检测工作常态化,联合多部门开展入户监督抽测、路检路查等执法工作,严厉打击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
二、整改目标
逐步形成“天地车人”一体化的机动车排放监控系统,建立生态环境、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执法常态化路检路查工作机制。
三、完成情况
根据五寨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五寨县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五办发〔2019〕66号)和五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寨县重型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落实,随即花费8万元购进两台不透光烟度计,并派专人赴太原进行仪器操作的培训学习。2019年11月2日开展路检工作。我局派4名人员配合县专项领导组对联合执法检查点的入境柴油货车尾气排放进行抽检。共检测入境柴油货车328辆,检查发现超标柴油货车8辆,工作人员分别对驾驶员诠释了柴油货车尾气排放超标对大气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后,对其进行了劝返。对柴油货车停放集中的重点场所,开展了定期和不定期的入户监督抽测。对辖区内2家机动车检验机构不定期进行了监督检查2次。督促指导3家重点工矿企业、运输企业等柴油车用车大户,建立完善车辆维护、燃料和车用尿素添加使用台账3次。
中共五寨县委
五寨县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