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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12-03 11:20 大 中 小
按照《关于做好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要求,对照《忻州市贯彻落实山西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2020年11月19日,我县成立由分管副县长张广建任组长的验收组对《整改任务清单》第14号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
一、整改任务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存在管网收集率低、直排等问题。
二、整改目标
县以上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要全部提高到75%以上,建成区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2020年,再生水利用率达到国家要求。
三、完成情况
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分质供水、就近利用”的原则,制定再生水利用规划,推进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系统建设,推动城市工业生产、道路清扫、车辆冲洗、绿化浇灌、生态景观等生产和生活用水等优先使用再生水中水,特别要加强新建企业立项取水许可证管理,优先考虑配置中水,逐步提高中水利用率;培育和鼓励污水处理企业经营再生水业务,形成合理的再生水回用价格。一是光明后街污水管网建设工程,于2017年7月开工建设,建设内容包括铺设污水管网900米,目前管道建设全面完成。二是为迎接中央、省级环保督察检查,开挖环保排污明渠900米,铺设过河暗管270米,圆满完成了国家环保督察整改任务。目前五寨光明、一中片区的污水已并入河西城市污水管网,并送入污水处理厂,完成了中央、省环保督促销号。三今年按照人居环境重点工作任务要求完成新建污水管网2.7公里,改造合流制管网3公里的年度任务。
四、验收结论
完成整改,达到销号条件。
中共五寨县委
五寨县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