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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12-03 11:22 大 中 小
按照《关于做好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要求,对照《忻州市贯彻落实山西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2020年11月19日,我县成立由分管副县长张广建任组长的验收组对《整改任务清单》第17号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情况如下:
一、整改任务
规模以下13万余畜禽养殖农户,畜禽养殖废水基本无处理直接排放。
二、整改目标
加强对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农户)的监督管理力度,实现畜禽养殖粪便和尿液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三、完成情况
我县于2017年1月成立了五寨县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畜牧服务中心,负责全县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督办工作。于2017年3月编制了《五寨县2017年畜禽规模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对所有养殖场进行摸底排查,发放关于畜禽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的相关资料,并将任务落实到各规模以下养殖场,并下达整改通知书。县畜牧服务中心多次召开畜禽养殖粪污处理促进会,动员各养殖场作为畜禽粪污治理主体,必须切实依法承担治理责任,加大治理投资力度,依据本场规模,建设“防渗漏、防雨淋、防外溢”粪污贮存处理设施。
四、验收结论
完成整改,达到销号条件
中共五寨县委
五寨县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