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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寨县易地扶贫移民安置点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时间:2021-08-18 10:08       大    中    小     

  五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五寨县易地扶贫移民安置点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五寨县易地扶贫移民安置点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实施。

 

                                              五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15日

 

  五寨县易地扶贫移民安置点消防安全

  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全力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区)(以下简称“安置点”)消防安全工作,根据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山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晋消[2021]60号)要求,县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易地扶贫移民安置点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省、市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要求,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零事故”单位创建工作,全面摸排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安全状况,健全基础台账,集中开展易地扶贫移民安置点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最大限度消除火灾隐患,推动解决一批安置点消防重点和难点问题,全力预防和减少亡人火灾事故,确保全县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范围

  全县14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区)的建筑及相关构(建)筑物。

  三、整治内容

  (一)相关手续办理情况。安置点建筑是否依法通过消防审核、验收或消防设计备案、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安置点建筑中公众聚集场所是否取得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手续;安置点建筑是否存在违章加建、改建(含内部装修)、扩建行为。

  (二)建筑外墙保温和装饰材料。安置点建筑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高层建筑外墙外保温防护层是否存在破损、开裂、脱落等问题。

  (三)建筑消防设施。重点整治安置点建筑消防设施缺失、故障、损坏或停用等问题。

  (四)安全疏散设施等其他方面。重点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火门损坏或构件缺失,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识缺失、损坏等问题。

  (五)管道井。重点整治电缆井、管道井封堵不严,堆放杂物或占用,管井井壁、检查门破损等问题。

  (六)电气、燃气管理。重点整治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用火、用电、用气不规范等问题。

  (七)影响灭火救援的障碍物。重点整治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影响消防车停靠登高作业等问题。

  (八)日常消防安全管理。重点整治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明确,主体责任不落实,物业企业不履职等问题。

  四、职责分工

  (一)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将安置点消防安全内容纳入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成立组织机构,明确专人负责,根据属地安置点消防工作需要,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开展消防应急救援、防火巡查、隐患整改、宣传教育等工作。

  (二)消防救援部门要加强对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和推动,协调各有关单位开展综合整治工作,重点对消防基础薄弱、管理不到位的安置点开展巡查检查,督促指导各有关单位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积极开展消防业务培训和灭火救援演练。

  (三)乡村振兴部门要结合“五好”社区创建,将扶持资金向安置点消防基础设施的配套和改造倾斜。

  (四)发改部门要将安置点消防设施及安置点周边市政消火栓、消防车道等建设列入政府投资计划。结合上级有关要求,统筹推进安置点电动车充电桩系统建设与改造。

  (五)自然资源部门要依据国土空间规划配合制定安置点周边消防专项规划,督促指导安置点完善相关手续。

  (六)住建部门要督促建设工程责任单位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消防安全管理,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督促物业做好安置点消防设施管理和维护等工作。

  (七)行政审批部门要做好安置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等工作。

  (八)农业农村部门要将农村地区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和消防规划,纳入当地乡村专项规划,推进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装备、电气防火等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硬件改造。

  五、工作步骤

  (一)部署阶段(即日起至6月5日)。结合本地区各行业领域实际,成立组织机构,制定针对性强、符合本地区特点的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进行安排部署。

  (二)自查阶段(2021年6月6日至6月13日)。对本地区内所有安置点建筑进行一次拉网式摸排,全面摸清本地安置点建筑底数和基本情况,列出责任清单核问题清单,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台账,限期整改。

  (三)整改阶段(2020年6月14日至7月30日)。组织各相关部门对照隐患排查整改台账,逐项核实消除隐患。对隐患问题突出、整改进度慢的,进行约谈督办,确保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四)总结阶段(2020年7月31日至8月31日)。对此次综合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建立长效排查整治工作机制,巩固拓展工作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把此次综合整治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细,成立组织机构,具体负责综合整治的组织协调、方案制定、信息收集、工作总结、督导检查等工作。要实行县政府领导“包保”负责制,主要负责人亲自研究部署,分管负责人亲自督办。要加大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消防安全的资金投入力度,确保安置点消防安全综合整治顺利推进,取得成效。

  (二)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排查整治,形成监管合力,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联动机制。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督促整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三)密集宣传,营造声势。各乡(镇)、各部门要集中宣传易地扶贫移民搬迁安置点消防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剖析近年来火灾事故教训,提升消防安全意识。要及时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集中宣传综合整治行动成效,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

  (四)建立机制,长效推动。各乡(镇)、各部门要建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各相关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加强监督管理、隐患整治和源头把关,不断提升安置点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六)强化督导,跟踪问效。县政府将成立两个督导组,分别由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乡村振兴局牵头,其他相关部门配合,开展定期不定期督导检查。对整治工作落实有力、消除火灾隐患彻底的乡(镇)和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地方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辖区内安置点发生有影响火灾的单位,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各乡(镇)、各部门于7月13日前,将综合整治实施方案、问题和责任清单)(附件)报县消防救援大队备案,并于8月31日前向县消防救援大队报送工作总结。(邮箱:931189103@qq.com,联系人:刘洋,联系电话19915467720)

  附件:易地扶贫移民安置点消防安全综合整治问题和责任清单

 

附件:

易地扶贫移民安置点消防安全综合整治问题和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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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在隐患

 整改措施

 整改时限

 整改责任人

 是否整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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