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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深化自然资源领域“放管服”改革

 时间:2024-07-16       大    中    小      来源:忻州市政府

  近年来,我市坚定围绕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决策部署,不断强化问题导向,坚持锻长、补短、强优、争先,推动自然资源领域各项服务保障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助力全市高质量发展。
  突出全局谋划,创优政策环境。制定《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论述的实施意见》,完善《关于推进“新官理旧账”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为增强自然资源系统的公信力和执行力提供了制度保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全市自然资源行政审批事项“跨省通办”“全省通办”的实施意见》,修订《“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建立了依法行政的长效机制。实施《忻州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事项工作规程(试行)》《忻州市日照影响分析规划管理办法》《关于建设工程规划与设计方案微调整处理建议》《关于建筑退让城市规划道路红线和用地界限距离相关问题》等一批新规,规划管理体系更加完善、业务运转更加规范高效。印发《市区建设项目用地报批联动机制》《关于明确征收集体土地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市区土地市场更加规范。及时出台《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经济发展若干措施》,因地制宜提出富有忻州特色的保障全市土地供应、合理分配指标、保障重点项目等18条具体措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支持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
  立足要素保障,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用地计划指标方面,以真实有效落地作为配置项目计划指标的依据,纳入中央、省重大建设项目清单的项目,由部、省直接配置计划指标;坚持落实“增存挂钩”机制,不断向内挖潜计划指标;同时,进一步优化简化用地审批流程,变原来的各职能部门串联审批为集中并联审批。空间规划指标方面,围绕打造山西中部城市群发展的北引擎目标,启动《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忻州区空间发展规划》编制和“三区三线”划定工作,为太忻一体化经济区配置5.19万亩新增建设用地规划指标,占到了全市下达各县(市、区)指标的64%,确保了各类重点项目有足够的用地空间。耕地占补平衡方面,印发《关于有偿调剂县级补充耕地指标的通知》,多措并举拓展新增耕地来源渠道,协助各县(市、区)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规定,为各类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用地占补平衡提供了有力支持。创新用地供应方面,严格落实“增存挂钩机制”,积极处置“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完成率多年位居全省前列。在全省率先推进国有土地使用权全流程电子化网上交易。
  坚持依法行政,改善法治环境。创新执法方式,主动梳理执法包容免罚清单事项,对符合非立案条件的违法行为,情节轻微、没有造成危害性后果且及时主动消除违法状态的,实行包容免罚,让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强化行刑衔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与市人民检察院共同制定《关于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衔接工作实施意见》,与市公安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行刑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不断加强行政与司法部门的协作配合和信息共享,构建了齐抓共管的格局;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主动认领54项监管事项,一一对应编制了监管实施清单;2021年、2022年对已实施的监管行为全部录入到“互联网+监管”系统中,监管事项覆盖率达80%以上;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2023年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共同开展了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活动的执法检查行动。
  推进探索创新,快捷便民利企。探索“互联网+不动产”新模式,启用不动产电子证照;实行“容缺受理”服务,减少申请人因申请材料不全等因素造成的多次办理现象;实行“组合登记”服务,将多个联系紧密、事项关联度大、又需多次办理的事项整合成一个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统办;开设“绿色窗口”,实行“上门服务”“延时服务”,满足老弱病残和特殊困难群体的办证需求;设置不动产登记综合受理窗口,通过不动产与税务部门系统共享、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办理,实现了“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全市率先开展不动产登记“周六周日不打烊”服务,有效解决了企业和群众“上班没空办、双休没处办”难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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