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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技厅下发通知 明确省科普基地申报事项

 时间:2024-11-19       大    中    小      来源:山西省政府门户网站

  近日,省科技厅下发通知,明确了2024年山西省科普基地申报有关事项。
  此次申报的范围类型包括:
  综合展馆类科普基地,是指专门面向公众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的科普展馆,包括科技馆、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自然博物馆、天文馆(站、台)、气象馆(站)、地震馆(站)等。
  公共场所类科普基地,是指具有科普展教功能的自然、历史、文化旅游等公共场所,包括青少年宫(活动中心)、动物园、植物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城市公园、自然保护区等。
  教育科研类科普基地,是指依托各类学校和科研机构,面向社会和公众开放、具有特定科学传播与普及功能的场馆、设施或场所,包括学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中的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中心、标本馆、陈列馆、课外科普实践场所、野外观测站(台)等。
  生产设施类科普基地,是指企业面向公众普及科学知识的场馆、设施或场所,包括企业科技展厅、成果展览馆、科技园、科技种养殖场、生产现场等。
  信息传媒类科普基地,是指以网络、电子、印刷品等为媒介,面向公众普及科学知识的机构,包括电台、电视台、科技类网站、出版社等。
  其他类科普基地,是指具有科普功能,面向社会和公众开放,普及科学知识的其他场馆。
  此次申报采取无纸化网络申报的方式,符合条件的单位自愿申报,实行归口管理、逐级申报。申报单位于12月26日18时前完成网络系统填报提交。(王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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