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03 大 中 小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制定周密方案、组织各方力量开展防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我省自2020年1月25日18时起,启动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1月27日,五寨县人民政府印发《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山西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通知》,对疫情防控进行全面安排部署。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广泛动员社会力量,依法有序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倡导慈善组织发挥自身优势、动员社会力量、汇聚人民群众爱心,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积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对湖北省武汉市等疫情严重地区及我县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支持,协助党和政府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并做好后续相关工作,为疫情防控工作贡献力量,共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开展公开募捐的慈善组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将募捐方案报送登记的民政部门备案。慈善组织要依法依规开展募捐,定期公布捐赠收入和支出明细,确保信息长期可查询,并接受捐赠人和社会的监督。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可以依法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开展公开募捐活动。
三、我县慈善组织为疫情防控工作募集的资金,统一由县慈善总会负责接收。除定向捐赠外,民政局将根据县委、县政府的部署统一调配,并将依法依规公布捐赠接收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的监督。
四、县民政部门要积极引导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在党委和政府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下,依法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在疫情应对响应终止之前,原则上不派工作人员、不发动组织志愿者进入疫情严重地区。要做好捐赠款物数据的统计和汇总工作,并及时回应社会对捐赠工作的关切;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指导有关组织按照募捐方案使用捐赠款物,保障社会爱心切实用于疫情防控工作。
五、其他社会组织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参照上述要求执行。
六、我县接收捐赠的银行账户信息和联系方式:
开 户 名:五寨县慈善总会
单位账号:0512042609200049280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寨支行
捐赠方式:银行转账
汇款备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联 系 人:张三平 路琳琳
联系电话:0350-8121800 15535041826
13903503318
五寨县民政局
2020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