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0-23 大 中 小
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
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行政执法主体、职能法定化。根据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工作的通知》(忻政办发电〔2019〕86号)要求,现将五寨县20家(第二批)县级行政执法主体予以公布。
凡因机构调整、职能变更或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改、废止,致使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有关依据发生变化的,有关部门应当在该情形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公布和相关文件生效之日起,报请县司法局重新确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五寨县行政执法主体名单(第二批)
1.五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五寨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3.五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4.五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5.五寨县委档案局
6.五寨县医保局
7.五寨县残疾人联合会
8.五寨县信访局
9.砚城镇人民政府
10.三岔镇人民政府
11.小河头镇人民政府
12.前所乡人民政府
13.胡会乡人民政府
14.孙家坪乡人民政府
15.李家坪乡人民政府
16.梁家坪乡人民政府
17.杏岭子乡人民政府
18.韩家楼乡人民政府
19.新寨乡人民政府
20.东秀庄乡人民政府
五寨县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