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2-25 大 中 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和《山西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有关规定,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发布本公告,请遵照执行:
一、全年实施火箭人工增雨(雪)作业,在此期间若有适宜的天气过程均可能进行火箭增雨(雪)作业。
二、作业范围为全县12个乡镇所属区域,进行流动作业。
三、作业点2-7公里范围内是落弹区,当听到爆炸声时,人畜应立即隐蔽,不要在作业点游玩观望,以免弹片落地伤人。
四、作业工具为JFJ系列增雨火箭。增雨火箭,具有火力猛,威力强的特点。实施人工增雨防雹作业时,作业点50米范围内不得有围观人员,不得放牧等,以免弹壳飞溅伤人。禁止以火箭为背景进行照相、摄像活动。
五、若发现未爆炸的火箭弹,为了您和他人的人身安全切记不要擅自捡拾,更不能自行拆卸,要及时与五寨县气象局或五寨县公安机关联系,以便妥善处理。如捡拾后自行拆卸、藏匿或转卖,由此引发的不良后果,由当事人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当残骸对人或物造成损失,请在12小时内报五寨县气象局。
联系电话:0350-4332023 18135012663
办公室地址:山西省五寨县砚城镇中所村
特此公告
山西省五寨县气象局
2021年2月24日
(此公告保留期同作业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