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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寨县水环境质量巩固提升2021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1-12-01       大    中    小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五寨县水环境质量巩固提升2021年行动计划》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五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26日

 

  五寨县水环境质量巩固提升2021年行动计划

 

  为深入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和保护,促进全县水环境质量巩固提升,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水环境质量巩固提升2021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晋政办发〔2021〕64号)及《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州市水环境质量巩固提升2021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忻政办发〔2021〕76号)文件精神,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以及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持污染减排与生态扩容两手发力,从流域生态的整体性和系统性出发,统筹水资源约束、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保障黄河水质,实现“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良好开局,以高标准保护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二、总体目标

  2021年,我县重点河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水生态系统稳步恢复,水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劣Ⅴ类水体比例、黑臭水体消除比例等均完成年度目标。围绕“消黑除劣”目标,稳定消除我县建城区黑臭水体。

  三、重点任务

  (一)全面加强水资源管控

  1. 促进城市再生水利用。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积极创新机制,城市再生水优先用于工业生产、城市绿化、市政杂用以及河湖景观用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五寨分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城区综合执法管理领导组办公室配合)

  2. 推动工业雨水资源化利用。强化工业厂区初期雨水收集治理回用,建设初期雨水收集储蓄水池,推进厂区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工业雨水排口实施非汛期封堵。(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二)持续深化水环境治理

  3. 加快补齐生活污水处理能力短板。对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不足或接近满负荷的污水处理厂实施新建、扩建工程,2021年底,神达集团完成五寨县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工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牵头、神达集团负责)

  4. 完善管网建设。推进雨污合流制排水管网改造,2021年我县城区改造完成剩余量的33%以上。加快污水管网混错接改造、管网更新、破损修复改造等工程,实施清污分流,使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效能显著提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负责)

  5. 强化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落实城镇污水处理厂(站)保(提)温提效等措施,保障冬春低温天气污水处理厂出水稳定达标。加强汛期排水管控,通过管网清淤、积存污水清空、调蓄池建设运行、进水阀门精准管控等措施,最大程度减少汛期雨水携带生活污水直排入河。污水处理厂进水溢流口实施非汛期封堵或设立闸阀,严禁非紧急状态下进水溢流口直排生活污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负责、市生态环境局五寨分局配合)

  6. 深化黑臭水体整治。要严防水质反弹,确保长治久清。开展建城区黑臭水体的排查整治,消除建城区黑臭水体。抓好汛前沟渠、池塘等黑臭水体清理工作,通过送污水厂等方式处理,及时清空积存黑臭水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五寨分局按职责分工牵头,县水利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7. 全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按照分散与集中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因地制宜、科学确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优先治理水源地保护区、黑臭水体集中区域、乡(镇)政府所在地、中心村、城乡结合部、旅游风景区、重点河流沿岸等7类村庄的生活污水。健全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护机制,强化设施监管,已建成设施正常运行率达80%以上。(市生态环境局五寨分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8. 加强农业面源综合治理。严格规模养殖排污监管,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管理。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化肥、农药施用量保持负增长。严格管控农田灌溉退水直排入河,退水渠非汛期实施闸坝封堵。(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按职责分工牵头,市生态环境局五寨分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三)全面实施水生态保护修复

  9. 推动城镇污水处理厂出口人工湿地建设。实施城镇污水处理厂中水生态处理,在污水处理厂排放口因地制宜建设小型人工潜流湿地工程,优先采用带保温装置潜流湿地,并充分考虑冬季亲水植物生长条件,污水处理厂出水温度应在10℃以上,消毒方式由添加次氯酸钠逐步改为臭氧或紫外线消毒。(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五寨分局按职责分工牵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配合,砚城镇人民政府负责)

  10. 加强河流水系综合整治。持续开展“清河行动”,全面清理河道内垃圾等废弃物,对影响河流水质的底淤进行清理。抓好湿地保护治理,进一步削减面源污染,提升河流水质。因地制宜选择栽种亲水、耐湿植物,逐步恢复河流水生植被,探索恢复土著鱼类和水生植物。恢复水清岸绿的水生态系统。(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水风险防控

  11. 提升饮用水水源保护水平。开展2020年度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全面实施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对已划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牌设置、水质监测监控、违法建设项目及排污口整治等规范化建设。全面排查影响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的工业企业、种养大户、垃圾堆放等环境风险源。对饮用水水质不达标的农村供水工程,采取更换水源、安装水质净化处理设备、污染治理等措施,确保农村饮用水安全。(市生态环境局五寨分局、县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完善水管理制度体系

  12. 建立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机制。完善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工业固定污染源实现全覆盖,涉水排污单位实施按证排污、按证监管。按照国家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要求,深化入河排污口“查、测、溯、治”,监测结果每月向社会公开。由于我县水环境承载能力临界超载,应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加大减排力度,促进水质达标。探索建立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市生态环境局五寨分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13. 建立城镇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激励机制。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在达标排放基础上出水主要污染物指标明显优于山西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进行奖励,提升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效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五寨分局按职责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明确治理主体,制定工作责任制,细化任务分解,坚决治理好污染水体,保护好优良水体。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按照职责分工,抓好督查指导,同时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互通信息、会商对策,共同推进,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

  (二)严格执法检查。严格水环境执法检查,加强污染源监测监控,严厉打击涉水企业偷排漏排,对无证排污、超标排放以及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和其他废弃物等环境违法行为严查重处,保障水环境安全。

  (三)严格督查问责。对黑臭水体整治不到位、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问题整治缓慢的相关乡(镇)负责人进行约谈;开展专项督查,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对不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措施不力、未完成水环境目标任务的乡(镇)党委、政府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四)强化技术支撑。建立专家团队技术支撑机制,在河流水质管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管理、水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建设、水生态修复与保护等方面强化顶层指导,强化科学决策支持。

  (五)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发挥媒体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发挥企业环境信用体系激励和惩戒作用,通过报刊、网络、电视等媒体大力宣传水污染防治正面典型,及时曝光被通报批评和约谈的负面典型。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作用,限期办理群众举报投诉的环境问题。

 

     相关文件政策解读:关于五寨县水环境质量巩固提升2021年行动计划的解读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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