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全县特色农业种植发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提高项目下达的针对性和项目实施进度,充分展示我县特色作物种植的最新成果,优化品种结构,加速新品种推广,经局党组会议研究,现面向全县遴选项目实施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的实施主体基本条件:
1、在县行政审批局注册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涉农企业、农民种植专业合作社),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管理规范。
3、有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地块集中连片,基础设施完善。
4、有试验示范品种,试验示范面积不低于100亩。
5、示范地块交通便利,示范带动能力强,且有能力举办观摩活动。
6、能积极配合县农业农村局的相关工作安排。
二、遴选程序:
有意向的实施主体向县农业农村局递交书面申请,县农业农村局联合乡村振兴、财政组织有关人员核查论证,符合上述条件,经现场考察评审认定后,确定实施主体。
三、申报实施主体需提供的材料:
1、纸质书面申请表一份,加盖主体单位公章,实施主体法人签字。
2、实施主体基本情况简介。
3、实施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4、示范地块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申报时间:
2023年4月24日--2023年4月28日,过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石峰斌
联系电话:13835077284
电子邮箱:wznyj2006@163.com
五寨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