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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便于我们为您提供更加完善的服务,请您在写下信件的同时注意以下事项:

  一、您在写信时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社会公德和《县长信箱》的秩序,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他人。严禁一切攻击行为,严禁一切利用“县长信箱”进行造谣、诽谤、传播反动言论等种种非法行为。违者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二、不在《县长信箱》受理范围之内。主要包括:

  1.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司法、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事项;

  2.不属于人民政府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或无法通过本栏目处理程序进行处理或得到解决的问题;

  3.已经受理或正在办理的信访事项,信访人在规定的办理期限内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复提出投诉请求的;已经终结的信访事项;

  4.内容空泛无实际意义,表述不清楚、不完整,导致无法回答或开展调查的信件;

  5.个人与单位或他人之间的矛盾纠纷;

  6.属于内部行政管理方面应按正常渠道逐级报告的事项;

  7.内容不实、邀请、出版、推销类的事项;

  8.其它不在县政府职权范围内解决的事项。

  三、请填写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方便我们及时与您联系,进一步了解具体情况。

  四、信件提交后,系统会产生一个“查询编号”,请妥善保管查询码,否则无法查询相关问题的处理情况。

  五、在"是否公开"栏目中,如果您选择"同意",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把您所反映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在网上公开;如果您选择"不同意",我们将按规定对您的信件严格保密。

  六、您在写信时请注意一信一事,说明事情原因、过程,提出您的要求,请尽量做到简洁、清楚、明白。相同内容信件请勿重复提交;如果有多个事项需要反映,请分别撰写提交。

  七、本栏目受理处理工作不完全等同于信访工作,因此受理处理的程序和方式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