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公开透明高效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依法保障广大公众对卫生健康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五寨县卫生健康局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是机构简介、职能,机构设置,领导信息,卫生健康法规及解释性文件、卫生健康相关政策、规范性文件,就医指南、医疗服务,权责清单,行政处罚、许可的依据、程序和行政处罚、许可的决定结果,部门预决算及执行绩效、政府采购的财政信息,健康热点、科普知识、疾病应急救助信息,依申请公开程序和途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等。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公开:
1.五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2.新媒体广播、电视、公众号公开;
3.新闻发布会或者其它相关会议公开;
4.公告栏、电子屏幕等公开。
(三)公开时限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在该信息生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提出申请,获取除主动公开以外的相关政府信息,本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进行处理,五寨县卫生健康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五寨县卫生健康局
联系电话:0350—4321315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8:00-12:00 、14:3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通信地址:山西省忻州市五寨县万通北路五寨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036200
(二)提出申请步骤
1.填写申请表
申请人填写《五寨县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提出申请。《申请表》复印有效,可以在五寨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领取,或在五寨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申请人应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填写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通信地址;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2.递交申请表
申请人可通过以下2种方式提出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五寨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当场提出申请。
(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寨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三)申请处理
五寨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
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内容不准确或未按要求提供有关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五寨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将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五寨县卫生健康局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五寨县卫生健康局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有关证明材料齐全的申请将正式登记受理。根据申请的内容,能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给予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在收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申请人。具体办理程序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第三十一条至第四十四条规定。
(四)收费标准
五寨县卫生健康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第四十二条关于费用方面的规定。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