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政办发〔2023〕61号
五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五寨县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
财政涉农资金调整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五寨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单位:
《五寨县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调整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五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五寨县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调整方案
按照《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晋财农〔2022〕124号)、《山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晋财农〔2023〕4号)、《山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乡村振兴战略(衔接)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晋财农〔2023〕38号)、《山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脱贫人口发展农业特色产业)预算指标的通知》(晋财农〔2023〕106号)和《忻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忻财农〔2023〕14号)精神,根据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任务,经对已实施的70个项目逐项研判,对已安排但无法实施的1个项目进行项目资金核减,对已安排但有资金结余的14个项目进行资金调减,对已安排但有资金缺口的6个项目进行资金增资。现对中央、省、市三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72.164812万元,共涉及21个项目予以调整,其余48个项目按照《五寨县2023年度统筹整合财政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调整方案的通知》(五政办发〔2023〕50号)执行,保持不变。具体调整方案如下。
一、核减资金项目1个
对《五寨县2023年度统筹整合财政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调整方案的通知》(五政办发〔2023〕50号)中的1个项目进行核减,具体为:
小河头村饮水工程提升项目,原计划投入资金 90万元,现进行核减。
二、调减资金项目14个
1.对《五寨县2023年度统筹整合财政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调整方案的通知》(五政办发〔2023〕50号)中的12个项目资金调减,具体为:
(1)赵裕庄村饮水安全维修工程项目,原计划投入资金23万元,调减资金0.04万元,调减后项目计划投入资金22.96万元。
(2)胡会乡张家坪村桥梁建设项目,原计划投入资金120万元,调减资金16.8万元,调减后项目计划投入资金103.2万元。
(3)大胡会村产业就业用房配套设施项目,原计划投入资金55万元,调减资金2.0732万元,调减后项目计划投入资金52.9268万元。
(4)砚城镇西关村就业项目,原计划投入资金155万元,调减资金77万元,调减后项目计划投入资金78万元。
(5)砚城镇中所村就业项目,原计划投入资金135万元,调减资金67万元,调减后项目计划投入资金68万元。
(6)前所村特色蔬菜基地产业道路建设项目,原计划投入资金133万元,调减资金0.27万元,调减后项目计划投入资金132.73万元。
(7)大胡会村水毁桥修复项目,原计划投入资金28万元,调减资金 0.03万元,调减后项目计划投入资金27.97万元。
(8)三岔镇三岔村政府街路面改造项目,原计划投入资金300万元,调减资金5.65万元,调减后项目计划投入资金294.35万元。
(9)特色产业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原计划投入资金155万元,调减资金6万元,调减后项目计划投入资金149万元。
(10)百梦园数字社区建设项目,原计划投入资金45万元,调减资金0.0022万元,调减后项目计划投入资金44.9978万元。
(11)砚城镇周家村数字村庄建设试点项目,原计划投入资金45万元,调减资金0.002万元,调减后项目计划投入资金44.998万元。
(12)五寨县“三品一标”及“圳品”项目,原计划投入资金54.6万元,调减资金5万元,调减后项目计划投入资金49.6万元。
2.对《五寨县2023年第三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五政办发〔2023〕55号)中的2个项目资金调减,具体为:
(1)胡会乡脱贫户、监测户发展农业特色产业项目,原计划投入资金11.88万元,调减资金2.0664万元,调减后项目计划投入资金9.8136万元。
(2)孙家坪乡脱贫户、监测户发展农业特色产业项目原计划投入资金15.5万元,调减资金0.231012万元,调减后项目计划投入资金15.268988万元。
三、调增资金项目6个
1.对《五寨县2023年度统筹整合财政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调整方案的通知》(五政办发〔2023〕50号)中的5个项目资金调增,具体为:
(1)五寨县庭院经济项目,原计划投入资金100万元,调增资金6.3万元,调增后项目计划投入资金106.3万元。
(2)五寨县2023年脱贫户、监测户劳动力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项目,原计划投入资金402万元,调增资金20万元,调增后项目计划投入资金422万元。
(3)五寨县小额信贷贴息项目,原计划投入资金280万元,调增资金88万元,调增后项目计划投入资金368万元。
(4)五寨县2023年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稳岗补助项目,原计划投入资金448.1万元,调增资金111.674812万元,调增后项目计划投入资金559.774812万元。
(5)五寨县脱贫劳动力产业就业园——天然气配套工程项目,原计划投入资金14万元,调增资金0.2万元,调增后项目计划投入资14.2万元。
2.对《2022年度统筹整合财政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斜街调整方案的通知》(五政办发〔2022〕38号)中的1个项目资金调增,具体为:
管家湾村排洪防护工程项目,原计划投入资金150万元,调增资金46万元,调增后项目计划投入资金196万元。
四、资金使用要求
(一)加强资金监管力度。发挥乡村两级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的一线监督责任,发挥纪检监察、检察、审计、财政等行业部门的监督作用,扩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引导脱贫群众参与项目决策、实施、管理和监督全过程。落实公示公告要求,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充分利用全国防返贫动态监测信息系统资金项目子系统,提高衔接资金项目信息化监管水平。
(二)加大考核检查力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实行绩效评价制度,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绩效评价情况纳入各乡(镇)、各部门乡村振兴工作成效考核。配合审计部门对衔接资金开展专项审计,对经审计需整改的问题,严格按照审计整改时限要求,及时纠正,抓紧整改。
(三)加大查处问责力度。坚持对资金使用腐败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审计、专项资金整治、12317监督举报、检查以及舆情反映出的衔接资金违纪违规问题和职务犯罪举报线索,及时查处,重要的移送县纪检监察、检察机关,建立领域职务犯罪预防查处联系机制。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4321381